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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离异后,无房。自己带女儿。2003当年申请经济适用房,审批通过后,交了首付后,剩余的在建设银行贷款。前天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后去调档,发现我的房子被冻结了,去房管局询问,对方告诉我,我最早参加过房改,又申请经济适用房是违规,需要罚款。 最近我查了些法律,至少2003年前没有政策要求参加过房改离异后无房的不可以 申请经济适用房。至于现在如何我没有搞清楚?? 另外,我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样是否说明我即便当时违规,因为过了好多年,也不能去追究这个事情了,房管局冻结我的房产是完全错误的。 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谢谢!!

综合法律 2018-09-06 0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产权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价格低主要原因是没有土地成本或者土地成本超低,同时没有正规的开发和买卖手续,所以税费成本也很低,故而价格便宜。
    但是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国家对小产权的买卖明令禁止。
    (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 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2)小产权房的坏处是法律上的权利没有保障,即不能确定房屋所有权(没有明确的产权),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不能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买卖。
    另外,如遇国家征收,所得补偿也较有完整产权的房屋要低的多。

  • 一.房产证办理流程  房产证办理,可以由开发商统一办理,也可以由业主个人办理,主要是看您与开发商对于相关事宜是否有合同约定,如果有即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需要与开发商协议。  如果是由业主自己办理房产证,也需得到开发商的配合,其房产证办理程序如下:  
    1、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申请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  
    (2)盖章的申请表;  
    (3)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4)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7)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9)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得转移。”  因此,无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虽暂时没有履行报批、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交易房屋的所有权暂时不能发生转移。  实践中,房屋买卖交易双方对买卖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都是放在合同履行过程的房屋过户阶段进行,而房管部门也是将房地产交易、房屋所有权发证审批同时进行,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交易并着手核发房产证。从实际操作的这一做法中,也可以看出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受批准、登记手续的影响。但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此类规定并非是鼓励买房人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而是基于稳定市场交易秩序的考虑,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合同虽然有效,但物权不发生转移,对购买此类房屋的买受人而言,风险仍然是非常大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办理房产证的步骤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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