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富阳农村的.我有块父亲遗留的地(房屋二层)在土地使用权证上登记为猪舍.(另有一地为宅基地).因为村中有位居民想回村建房.(他弟弟有老房和我房一壁同墙)在一些亲戚的劝说下,我们签订了对换土地的协议(他二哥的空地),并补偿我三千元钱.后我儿子知悉说这是违法的,个人无权对换土地.我就把钱还给了他.最后他也在别处地点建房,(借亲戚名义,和村委达成的协议是拆除他弟弟的房子,他弟拿了他给的钱就同意了)但是村委却以我们签订协议为由,多次上门要求拆除我父亲留下的房子,并说你退还的三千块钱他放在村委.2006年十月.我妻因车祸住院,我在医院照顾,子女又均在外地,家中一直无人.村委就在那时拆除了他弟弟的老房,施工时村委没有告知挖机司机我房不在拆除范围内.(后我从医院赶回,拉住挖机司机告诉我说村委没说明,但当时没有留下书面证明.)后来我要求村委给个说法,但他们一直以误拆为由,我便打了杭州市长电话,后由富阳市处理.结果说是百千工程空心村整治,处理结果我们也不满意,所以一直没有解决.二年来倒蹋的房屋经过日晒雨淋已经基本全部坍塌了.现在村委要求收回土地,并说是腐烂倒蹋.我该怎么办?这地(房)是属于什么性质?
合同纠纷
2018-09-06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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