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卢律师,我的公公婆婆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在我婆婆癌症晚期时,我老公的弟弟在她身边,是在老家宜宾,在家伺候了3个多月,在婆婆去世前,婆婆和小叔子打电话给我老公说先把房子的名子由婆婆改成小叔子,因我们在上海不方便回去,我老公同意了。可现在小叔子要结婚了,我老公想到婚后的继承问题,所以想把自己的名字也加上去,为了以后有不和谐的事发生,可当我老公提起加名字时,小叔子却说不同意加,说是婆婆留给他一个人的,我老公说有字据吗,他说没有。请问这种情况我老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继承权利?谢谢

继承 2018-09-06 14: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结婚登记证是否有继承权?依上所述,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继承法》第十条做出了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律上的配偶,即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的配偶。但是,《继承法》同时也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根据法律的规定,没有结婚证即使形成家庭,也是没有继承权的。但还是一方对另一方进行长期的照顾,支撑着家庭,解决家庭生活来源,或者一直抚养继承人,依据法律的规定也可以适当的分给一些遗产。
  •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 房产应属男方婚前财产,因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根据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可视为赠与部分份额。离婚时,房产属男方,女方占有很少的份额,具体份额结合结婚年限、贡献大小由法院酌定。
    关于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同意离婚,且就财产问题能达成一致,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如双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不能达成一致,需通过诉讼即打官司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