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亲生母亲过逝多年,房子前三层是父母一起建的,父亲再婚,而后我兄弟几人共同出钱再原房子基础上加建二层半,现要办房产证(土地证是我父亲的),房管局要求:如果房产证上只办理我父亲一人名字,继母须签放弃产权协议书,是这样吗?如果产权证上只有我父亲一人名字,以后我父亲如早于我继母不在了,产权如何分配,继母有房产处置权吗?产权如是我父亲一人的,父亲想百年把产权留给我们兄弟,现在写份遗嘱,到时把产权直接给我们兄弟行不行?

继承 2018-09-06 14: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房产证上直接写子女的名字,意味着房子已经属于子女所有,无需再办理赠与手续。
    2、如果房产证上是父母的房子,则需要办理如下的赠与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合同(详见《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2)办理赠与公证(需要父母和孩子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3)凭赠与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按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4)到新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否则,即使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也并不等于赠与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 房产证名字是老公的,老婆签门面租赁合同,一般来说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租房时,租房户应该看房主的结婚证,看看房产证颁发日期是否晚于结婚证颁发日期。
      
    2、如果房产是属于丈夫个人所有,妻子无权往外租房子。
      
    3、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妻子往外租房,应该征得丈夫同意,有丈夫的授权委托书。
      
    4、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如果没有丈夫的同意,女方签租房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 1共同财产,共同处分.理论上的一半,无法实践。 2不自然的归属妻子一人所有。财产分出配偶的一半后,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一般均等继承。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和同住的继承人多分财产。
    3如果长孙没有劳动能力可以晋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分割财产。如果长孙有劳动能力,且无其他住房,他有居住权。别人无权主张长孙腾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德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