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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 我和房东于2005年签订了5年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为商铺房),但是因为金融危机,房屋租金太贵,我们无力承担的情况下,我和房东签订了解除原房屋租赁合同,(注:他们的房屋租金比旁边的房屋租金要贵将近一半的价格,我们在旁边重新租赁了房屋)按照合同规定我支付了违约金,并于约定时间4月22号搬出。4月23号交房的时候,房东却说我们以前装的卷帘门和灯箱是属于他们的,要我们恢复原样才肯收房,(灯箱和卷帘门已经被我们拆除,当初这些是前面一个老板转让给我们,我们重新替换重新安装的,我们有证据可以证明)。23号原租赁房屋钥匙房东已经拿走,但是他们说这不算已经收房,我想咨询一下,谢谢!另外,房东还要求我们把他们的房屋结构恢复毛坯房的样子,我觉得他的要求过分了,所以没有答应。我们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说不可以改变房屋结构,再说接手后我们没有改变结构,是前面一个老板经营的时候就把房屋结构稍微改变了一下。还有房东老婆在我们店有美容会员卡的,她们这六年多来知道也看到房屋的样子,并没有提出异议。

合同纠纷 2018-09-06 19: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房补偿违约金后房东仍然不退换房租怎么办,  
    一、补偿违约金后房东仍然不退换房租怎么办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房屋租赁违约金比例  
    1、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2、“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 在合同中写明了有转租权,转让时租客是不需要房东同意的,因为租赁合同中申明了租客有店铺转让权。不过,如果在实际要转让时房东不同意的话,租客就不能转让了,转让了就是无权处分。
    这个房东不同意是一个违约行为,由于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  
    一、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不应当重复计算  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另一方应当仅仅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违约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具有补足差额的义务,因此,不能通过重复累加的方式,无端加重违约方的责任。  
    二、支付损害赔偿金作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具有最终后置性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赔偿损失应当是在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及承担定金责任之后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一种责任。  另外,被告对其损失额度具有举证责任。  
    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均不违约  租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属于平等自愿的协商行为,与订立合同并无二致;不存在一方违约的情形,此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没有事实基础,更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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