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丈夫马上就要去世了,但是他现在神志不清,他也没写遗产继承遗嘱,怎样才能将遗产全部由我女儿继承?问题是:我老公有一个前妻和儿子,我不想让她们得到遗产继承权,因为我们现在住的这个房子是由我的姐姐和我的母亲共同帮助我支付的房款的首付款,我丈夫身体有病没有工作能力,所以每个月的房贷还款只有我一个人承担。不知道在我丈夫死后,我是否可以完全拥有这个房子的继承权,或者是否我女儿可以拥有房子的全部继承权?请求您的帮助,谢谢!我现在美国工作,赚钱给我丈夫看病和还房款,所以我的手机号码是美国的手机号码+1626x5,我不能回国,但是我真的非常需要您的帮助!我不想让她们得到遗产继承权,是否可以完全拥有这个房子的继承权,是否我女儿可以拥有房子的全部继承权?

继承 2020-06-28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房产遗产继承的分割,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养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因此,养子女关系一旦确认,其继承权益受法律保护。
  • 养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却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黔西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