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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律师,想问一个问题,有个朋友借别人钱,借条没有写利息,但是每个月都给5分利息,给了一年了,如果不给他了,被起诉,之前的利息钱可以抵数吗?想问一个问题,借条没有写利息,但是每个月都给5分利息,给了一年了,被起诉,之前的利息钱可以抵数吗?

综合法律 2020-06-25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一万元,月还款一千元,等于年还款一万二千元,等于利息百分之一百二,属于高利贷。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同期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如1年期,基准利率约为5%,4倍为20%,即超过20%为法律认定的高利贷。另欠条没有书写利息,但是又额外约定利息的,需要看证据证明情况
  • 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维权。
  •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搜集证据,委托律师,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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