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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刀去打架用手的但是没有用刀,在动手前把刀扔了算是刑事案件吗?

刑事辩护 2020-06-24 11: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架,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故意伤害造成重伤、死亡的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对轻伤案件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如果没打起来不构成犯罪,可能涉嫌扰乱治安秩序;如果用刀扎入他人的眼睛,那当然构成犯罪了,故意伤害最高可以判死刑,视具体情况而定
  • 看有证据证明的伤情和行为性质,以确定是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还是民事侵权--不同类型的案件,不同的处理方法、维权对策。。
      伤情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确定;对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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