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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的时候这个儿子和其两个儿子都分了相应的财产,到现在不养父母了,也不管父母的吃住,父母也不要这个儿子了,咋法律上父母要这个儿子了,这个儿子就可以不养老人了吗。

离婚 2018-09-07 12: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一般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无论儿女,一视同仁。三个子女或许对父母的态度和赡养义务的履行各不相同,如果打官司只需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起诉,如果连同已经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起诉是不恰当的,也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赡养问题是家庭问题,父母与子女的清情比赡养费更重要,打官司可以赢得赡养费,但有可能使家庭矛盾更加激化,请慎酌。
  •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自己父母的法律义务。如果有人不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是可以随时起诉该子女的,这个自然包括女儿,也包括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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