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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前有一套房子,男方婚前也有一套房子,男方的这套房子是父母给买的,婚后加上了女方的名字,离婚女方有权分割房屋么女方婚前有一套房子,男方婚前也有一套房子,男方的这套房子是父母给买的,离婚女方有权分割房屋么

离婚 2020-06-29 1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 如果是婚前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男方一方名下,一般是认定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各自一半的份额。
  • 女方婚前购买房产,写的是女方的名字,房产归女方,但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女方要给男方补偿。婚后购买并在女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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