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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麻烦咨询点事,事情经过是:2011年5月1日因我女儿过生日,我姐姐去取生日蛋糕,双方在超市停车场因出车发生纠纷,对方是女司机,说话很不文明,大声的谩骂,我的姐夫下车说了几句,对方说了更难听的话,他儿子、妻子、我的父母都在车上。我姐姐下车想平息争吵,对方女司机更加谩骂,他儿子(高中生)就下车拉妈妈,对方就伸手指我姐姐,他儿子就顺手揽过去,导致对方坐地下,因为她一直把胳膊橹着在骂,坐地时将胳膊蹭破皮,对方就打电话叫人,这时我姐姐已经报警了。过了一会,来了四五个人,其中有一个是对方女司机的儿子,手里拿着菜刀,直接就要找我姐夫,对方女司机一看不好,就来拽住自己的儿子,过一会民警来了,对方走了说去医院了,我姐姐姐夫去派出所录了经过。现在对方提出要1万多的赔偿,民警说根本不可能,对方又降到6000元,说不给就要求拘留我外甥,现在派出所民警提出给我们见面协商解决。我不知道怎么做好。我姐姐姐夫都是老实人,我们都没经历过这样的事,很郁闷!请给帮助!谢谢!

离婚 2018-09-07 15: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 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正常停放,本车无驾驶员在车上,车辆损坏造成的损失由收费的停车场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不会受理保险理赔。假如是不收费的停车场单方本身车辆肇事损失,需要报警或者报告保险公司,需要第三方的现场查看以后再确定损失理赔。
      
    2.车辆进入停车场,机动车有驾驶人在车上驾驶操作造成的车辆损坏,不管是单方面肇事还是双方事故造成的损失,需要当事人向所在地派出所报案或者直接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由派出所出证明材料或由保险公司定损员查勘定损以后按流程办理理赔。  
      
    3.车辆在非收费停车场受到其他车辆或者责任人碰撞损坏造成的损失,要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以后,根据事故类型性质确定当事人责任以后,按照责任赔偿情况申请保险赔付。  
    4. 在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在投保车损保险的有效期以内,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直接申报理赔,一般的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赔偿百分之七十左右的直接经济损失。
  • 只能赔偿第一家医院的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案例涉及到转院治疗时的医疗费用确定和证据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未获医务部门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赔偿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它疾病的,其费用也不予赔偿”,该规定的原则和精神在于,转院必须经过治疗机构的批准,私自转院治疗的费用原则上不能赔偿。
      在我国目前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下,除生命危机、急需抢救外,伤者应在首先被送到当地一级医院进行诊治,有些地区还有专门的医疗事故指定医院。目前地区的一级医院技术力量和设备条件均已有了很大提高,除重大手术和特殊检查,普通损伤的治疗在当地一级医院为合理。
    非征得经治医院同意或非正常途径获得的转院同意,但无转院必要的,对已发生的费用不予保护。
      因此,涉及到转院的交通索赔纠纷,转院的当事人需要有原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才能就转院后的治疗费用获得法院支持。
    这种转院证明可以是医生的书面医嘱,也可以以证明的形式出现,都需要说明转院的理由和建议转院的对象。实践中一般是当地医院因为医疗条件限制和病人的病情比较特殊或严重,当地医院无法稳妥的提供医疗服务,因此需要在其他条件更好的医院进行治疗,转院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 被撞的人根据伤势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如果有伤残损害还可以要求: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撞的人买了意外险可以像自身投保的保险公司请求但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肇事者一方先进行赔偿,余额才由他们承担(保险公司不同,具体要求也不同),申请的话打你投保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就行了呀。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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