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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把我与子女共有的房产份额赠予给子女,需要交什么税费?

继承 2020-07-10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住房手续齐全,房主拥有住房产权,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就可以办理赠与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按你说的情形,子女可以放弃继承的份额,但继承以后再赠与兄弟姐妹,当属另一法律关系。
  • 您好,一般按照正常二手房税费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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