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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否可以约定管辖

建筑工程 2020-07-12 2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设工程施工违约金约定,也应受合同法调整,一般不能超过标底额的30%。有的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地方法规进行了规定的,对所地省(市、自治区)具有约束力。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你好,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基层法院一般是一审法院,但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最高院审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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