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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教师,上班途中被人撞伤,休假中工资照发。请问我可得到哪些赔偿?

劳动纠纷 2018-09-08 0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所引起的工伤启动工伤保险赔偿程序的同时受害人享有起诉侵权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即在接受工伤保险理赔之后,仍然可以接受侵权人所支付的民事侵权赔偿费用,双方互不影响。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上班时被撞,应当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非主要责任属于工伤,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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