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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产假国家规定2015

劳动纠纷 2020-07-14 1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 关于职工权益女工保护的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 你好,女职工产假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女职工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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