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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1日我公司收到法院传票由原告起诉我公司为笫三被告内容为2002年5月23日我公司办理一宗房屋买卖产权过户手续至今未给办妥。而我是2010年3月份从第二法人变更过来的,原笫一法人所做一切我根本不知也不知道这么回事,询问我该这么办?

房产纠纷 2018-09-08 0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过户流程

    1、签订合同交付定金;

    2、去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3、银行指定律师与申请人谈话,审核贷款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件、收入证明等等);

    4、银行指定阿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值;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一起送交银行进行审核;

    6、银行确定申请人具备贷款条件之后,发放贷款承诺书(银行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贷款金额,所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是评估价格的70%);

    7、银行发放贷款承诺书之后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8、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地局办理过户,递交相关资料,大多数情况下最迟应该在办理产权过户当日由买方向产权人支付首付款,也可以按照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首付款,部分银行要求贷款申请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暂时冻结;

    9、过户后银行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贷款部分的钱款转交原业主;

    10、新产权人(贷款申请人)房产证下发后将产权证留存于银行或者是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将盖有抵押登记章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给新产权人。
  • 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需要处理,一般都是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也有极少数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变卖或者直接抵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自行组织拍卖,也可以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拍卖。
  • 你好,一般法院认定有购房合同和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表(房管部门出具的)才能进行转让,你们面临的风险:
    1、房产证什么时候能下来?之后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
    2、房产证下来之后找不到卖方、卖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3、房价上涨,卖方反悔等。如何规避风险:
    1、约定高额违约金;
    2、最好让对方提供担保;
    3、取得所有共有人同意。法院如何判要看到时候你们具体的诉讼主张及相关证据,如果所有共有人都同意,婚姻变化是不影响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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