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11年2月底,我从别人手上转了一间商铺,当时她跟房东的合同是从2010年的12月1日至2011年的12月1日,我在给了她三个月房租后,在2011年的4月底直接交给了房东6个月的房租(这边的房租都是提前一个月交,半年一交)。因为当时不了解这边的情况,不知道房东跟商场的合同是签到2011年的10月17号,结果到9月14号的时候,她突然不跟商场续签了,我没办法,只好自己又跟商场续签了一年。这样我就多交了一个月零13天的房租,一个月租金是4750元,一个多月的房租是6800的样子,还要加上一个多月的物业差不多150元,总共是6950元整。可是房东说她没钱,不予退还了。我该怎么办呢?

合同纠纷 2018-09-08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 交房租一般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最好在约定日期前交纳,避免逾期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你好,依据劳动合同法,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所以,如果公司提出续签并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你不续签的,则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再与你续签的,公司则应当给与你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