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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换房(单位自管公房),多年后乙房屋归个人,甲将乙房屋进行登记变更到自己名下。过了几年甲单位将房屋产权出让个人,甲得到房产权,甲认为自己已经签署了换房合同,而且甲也认可双方交易,并且甲将单位与甲签署的房屋转让协议原件、房款收条原件,给了乙,同时乙付清甲与单位的买断房款。 因换房期间,乙将甲房屋让与其兄居住,其兄擅自出售甲房屋给邻居,乙去办理房产变更,发现甲房屋登记为现住人。 乙起诉到法院要求对其兄与邻居的违法买卖公房合同确权,法院告知:因买断公房产权证书登记名字为甲,收据为甲,所以甲为权利人,而乙没有进行登记变更不具备权利要求确权。 这样对吗? 乙要求甲履行合同义务,以甲名义起诉帮助撤销其兄与邻居的违法合同。完成甲房屋的权属登记,甲借故推脱,以已经履行合同为由不予帮助。 请问甲拒不履行义务,是否可以撤销合同要回房屋??? 如果该起诉是该谁起诉,因为其兄出售该房屋时是公产房,是否应该自管单位起诉? 还是权利已经移交给甲,由甲起诉? 乙是否可以代理甲起诉???? 请说清楚你判断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离婚 2018-09-08 1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撤销合同的特点:
    1.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
    2.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大多规定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撤销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
  •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6、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要交哪些税:
    1、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2、关于契税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判定,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
    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 在能证明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时候,可以根据法律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规定,中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两种形式。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
      
    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
      
    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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