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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邻居侵占我家出水地方,并阻止我家施工,我家起诉邻居。法院也来丈量土地,按照土地使用证,我家确实是少了,他家确实是多了。结果现在他家反诉我们家。反诉状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其在建造房屋时给我家西房造成损害的各项损失3万元。2,判令被告其侵占我房上的空间应予排除侵害部位。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1年5月被告建造北房时(没有审批)违反《民用建筑施工规范》未留必要的墙音,挖地基时掏空我家西房地基造成我家西房地基下沉,墙体开裂,形成危险房屋,需要重新翻盖。有照片为证。被告在建房瓦瓦时,强行出檐,使其进入我家宅基地内,造成我家西房渗漏。由于此瓦檐将造成永久隐患,故请法院予以拆除。以上所述,根据《民法通则》及《土地法》中宅基地使用细则,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房产纠纷 2018-09-08 20: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来解决。
    房地产纠纷的仲裁是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的,由第三人居中裁决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一种解决房地产权益纠纷的方法。
    一旦裁决或达成的调解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裁决或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宅基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而且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犯。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宅基地转让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很大的作用。
  • 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案件
    对于未经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界址有争议、四至不明而引发矛盾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到当地政府申请处理。当事人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法院应以行政案件立案处理。
    对经过统一规划和确权的宅基地因界址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以民事案件直接受理,查明土地使用证上的四至是否明确,长、宽、面积等数据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除四至确实被移动外,应以四至为准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如果争议一方土地使用证上所载明的面积与实际情况相符,另一方不相符或提供不出土地使用证的,人民法院应将该宅基地处理给实际情况与土地使用证相符的一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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