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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房子是祖辈留下来的,1989年重建,当时办的的土地使用证是国有的,前几年换房产证的时候我父亲去办的,不知怎么办成集体的了。现在想转成国有的,可以吗?如果可以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房产纠纷 2018-09-08 2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房产证你的房子卖不了,土地证也是在房产证过户后土地证才能随房产证过户的,土地证跟着房产证走,没有房产证土地证也走不了。最好是补办房产证,至于定义为哪种性质的房子最省钱我没听说过这种说法,你可以咨询下当地的房产部门。
  • 房产证是集体的能否买卖看情况:如果跟业主同为一个集体单位,可以买卖并且正常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是外集体或单位的人,只能签订协议并不能完成过户手续,建议不要购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
  • 农村建房需要取得宅基地建设的许可,如果私自盖房可能导致无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如果你符合申请建设宅基地的条件,建议你先到相关部门申请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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