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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 被告死亡 追加继承人

继承 2020-07-19 1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人死亡之前的继承人能否有继承权: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是附属于权利主体的,作为权利主体的人已经不存在,那么其所享有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此时生存的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代位继承制度和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制度是属于特例.代位继承制度属于继承权的延续,代位继承人的代位继承权以被代继承人的继承权为前提,且只适用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除此而外,任何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享有这一权利。
  • 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看此款的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 为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即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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