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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2年出生的,但是那个时候办户口的时候搞错了写成了1988年。去改的时候派出所要医院的出生证明,但是那个时候医院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出生证明。所以派出所不给改。想问一下,除了出生证明还能出示什么有力的证明??

离婚 2018-09-09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规手续领养的孩子无出生证明则需要有一定的关系和经济实力也可以办理,不过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写办理出生证明一月以内的!熟人可以从入院证明开始办,有正规的门诊记录,住院记录,病历。小孩出生证明怎么办理:  
    1、带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如果没有知道身份证号也行。  
    2、孩子的名字。  
    3、采血卡(我们这出生三天后都采血排除先天性疾病)  
    4、病例首页复印件(去你们医院产科要就行)  
    5、出院结账单。
  •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不作变更。
      
    1.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新生儿家长在办医学证明时,对医学证明上的新生儿姓名等重要信息没有异议,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打印证。
      
    2.如需改名,监护人可先为孩子办理出生登记,然后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办理更名手续。
  • 出生证明日常作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出生证(5张)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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