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尊敬的律师,您们好! 我父亲于2008年去世了,生前欠下了4万多元的债务,我是农村的,他的遗产就是一幢很普通的瓦房和两口鱼塘,并没有现金,鱼塘的面积总共大概20亩地。我看了网上的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继承人只需偿还被继承人遗产范围内的债务,是这样吗?现在我就想咨询下我应当怎么还这些债务呢?是不是要对遗产进行评估还是要怎么样?补充:我家的情况比较特殊,我父亲去世后家里还有个后妈,这些债务中也包括我父亲欠下这个后妈的钱一共有2万多,可我父亲死后,后妈逼着我要这些钱,并且我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还了她的钱,她现在也已经离开我们家了,并没有继承我父亲留下的遗产,还有这撞房子是我母亲生前和我父亲一起盖的,我也想咨询您们,我后妈有没有义务帮我还债?我要还债的话应该怎么个还法?先谢谢您们了,我还想补充一些情况:现在瓦房和鱼塘我已经继承了,因为我们家在农村,要是没有房和鱼塘的话,日子很难撑下去了,我还想咨询下律师具体帮我解答下,这鱼塘和瓦房算不算是遗产?如果算是遗产,根据继承人只需偿还被继承人遗产范围内的债务,那是不是要对这遗产进行评估呢?希望尊敬的律师们给我解答具体点,本人感激不尽!~谢谢了

继承 2018-09-09 14: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范围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放弃遗产继承不能逃避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合伙人放弃继承房屋的行为无效。  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  
    (6)其他个人债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抚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