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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行政处罚 律师收费标准

综合法律 2020-07-25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工商部门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的3种方式:“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以处以罚款”。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是行政处罚 。
      首先,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处罚种类没有这一项,而该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表明了“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处罚,而“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应该属于“责令改正”的范畴。
  •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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