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给小老板工地干活,中图结个一次账,签了自己的名字,然后继续跟上干,还拿过生活费,期间生病住院,出院后回家继续治了,老板只给我路费,让我回家,说过几天把钱给我,没有写条子,回家后,十几天左右我问他要工资,他说给我已结清,我还能不能要回我的工资呢?我给小老板工地干活,还拿过生活费,老板只给我路费,十几天左右我问他要工资,能不能要回我的工资呢?

劳动纠纷 2020-07-25 1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可以要回工资,建议和公司好好协商。
  • 工资有权利要回。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那曲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