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仲裁委仲裁以不属劳动争议不受理,一审法院是否能以过仲裁时效为由驳回起诉

仲裁 2018-06-26 16: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的异同:  仲裁时效的性质虽与诉讼时效存在一致性,但由于在具体法律规定上略有不同,二者在适用上存在差异。  相同处:  
    (1)都是指权利不行使并达到一定期间而丧失法律保护的制度。  
    (2)都是指丧失胜诉权而未丧失诉权。amp;amp;amp;
    (3)除斥期间届满后该项实体权利消灭(仲裁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虽仍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其于仲裁部门的实体权利消灭)。  不同处:  
    (1)仲裁时效固定为60日;诉讼时效则包含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不同的时效期间各不相同。  
    (2)仲裁时效中未规定时效中止、中断的条件,诉讼时效明确规定了时效中止、中断的条件。  
    (3)仲裁委员会可依据审查结果主动适用时效规定,人民法院则非依义务人主张,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
    (4)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还应当受理,即仲裁时效为可变期间。而诉讼的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延长。
  •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是合格的诉讼主体或者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审判的范围而作出的不予审判裁定。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两者的区别在于:   
    1.解决的问题不同。   驳回起诉解决的是程序问题,法院不受理,不表明原告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但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如我国法律规定,确认土地权属是政府的专有权利,法院无权对土地确权,假设原告起诉要求法院对土地的权属予以确认,法院就会以该请求不是法院的受案范围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被驳回起诉后,权利并不丧失,他可以请求政府对争议的土地进行确权。   而驳回诉讼请求解决的是实体问题,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说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依据,就是没有证据证明原告所主张的权利的存在。如某甲起诉要求某乙归还欠款,但他把欠条丢失了,也提不出其他证据证明某乙欠他的钱,某乙也不承认欠某甲的钱,在此情况下,法院就会驳回某甲的诉讼请求,某甲要求某乙归还欠款的权利就从实体上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通俗地说,就是法院认为某乙不欠某甲的钱。   
    2.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同。   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使用裁定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使用判决书。   
    3.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原告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后可以寻求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被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由于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既判力,除非其搜集到了新的证据,他所争议的问题就不能再被审理了。   驳回起诉还是驳回诉讼请求是一个理论性较强,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多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是,如果分不清就驳回诉讼请求。
  •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哪些注意事项

    仲裁时效的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


    一、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发生仲裁时效中断时,已经进行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里的“中断时起”应理解为中断事由消除时起。如权利人申请调解的,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自调解不成之日起重新计算;如达成调解协议,自义务人应当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等。


    二、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象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

    ①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或者经济补偿

    ②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反映用人单位违法要求加班,请求保护休息权利;也可以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③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劳动者向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答应支付。

    这里需要注意,认定时效是否中断,需要由请求确认仲裁时效中断的一方当事人提供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证据。因此,需要当事人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和收集证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