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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公证有哪些材料

继承 2020-07-30 07: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的继承房产离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受遗赠当事人需要办理遗赠公证的,通常要准备以下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
    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是遗赠房产,还可能需要缴纳费用。一般来说,办理赠与过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但根据受遗赠人的身份不同,也有所区别。
  • 当事人申请办理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办理遗赠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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