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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继承 2020-08-04 14: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村居民所使用的宅基地权属是归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一律不准买卖和转让。
    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私有财产,因而不发生继承问题。然而房屋等不动产是建筑在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是属于居民自己所有的,因此遵循“房地不分离”的原则,凡是房屋产权合法继承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也随之转移。
  • 农村的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因为农村的宅基地一般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农民个人私人财产。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而不是继承宅基地。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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