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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后可以再代位继承吗

继承 2020-08-07 1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四、 《继承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此,他们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遣产。
  • 如果该房产属于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内的,且代位继承人符合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成立要件,则该房产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他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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