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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呼叫中心性质的公司,公司制度上面写了很多条“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做任何经济补偿”,请问什么样的情况下这条是合理的?如果不合理员工应该怎么办?公司制度上面写了很多条“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做任何经济补偿”,请问什么样的情况下这条是合理的?如果不合理员工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0-08-08 11: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如果是不合理的调动,可以拒绝接受。如果被辞退或扣工资,可委托律师依法维权。
  • 公司做法不合理,你妹妹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或申请仲裁维权。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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