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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让签字新的员工手册??其中有一条变更内容为:公司因内部运营管理需要,有权调整、变更工作岗位,员工应当接受和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调整、调度。如不能接受岗位调整的,应在收到人力资源中心调整通知后2个月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反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书面反馈的,视同同意岗位异动,同步更改变更劳动合同。??公司有权根据经营决策决定人事岗位异动,如经沟通后员工不同意岗位异动的,公司有权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且无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公司让签字新的员工手册??其中有一条变更内容为:公司有权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且无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合同纠纷 2019-03-25 02: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当事人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认真全面履行而不能随意变更其内容。我国《劳动合同法》把工作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何种岗位的劳动。
    关于工作岗位的约定,是劳动合同内容的重要部分。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岗位内容一般是要规定的明确、具体。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是要求具备一定的条件,即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且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必须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形式。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之外,其它具备何种情形,才可以变更工作内容。
  • 企业要调动员工岗位,应征得员工的同意。 企业以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其本身是由于企业的过错而不是员工的过错,你有权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具体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以上就是公司调动岗位员工不同意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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