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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非法财物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事辩护 2020-08-11 13: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处理问题: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
    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
      本条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 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理论规定,构成犯罪的需要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即符合犯罪的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要件、犯罪的客观要件。只有符合了这些才能称之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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