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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儿子去世了,还有一个女儿。 孙女有养老的义务吗?

继承 2020-08-12 13: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特定情况的有赡养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爷爷、奶奶,有赡养的义务。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 有子女的,子女应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子女作为赡养人,不仅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还应该履行在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并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需要注意,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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