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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给第二顺序继承人 遗赠

继承 2020-08-15 0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办遗赠公证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要提交相应的材料。
    当事人申办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
    办理遗赠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按照遗赠协议上的内容,将相应的房产、车产等办理过户,如果有其他情况,建议直接找专业律师处理。
  • 受遗赠人应通过接受遗赠的方式是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表示接受遗产一定要进行明示的表示如书面、口头等。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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