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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与赠与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继承 2020-08-15 17: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继承同一遗产,遗嘱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法定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无论是遗嘱公证还是法定继承公证中,如果法定继承人中未到场提出公证申请或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公证处是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
  • 接受遗赠公证所需资料:
    1、遗嘱公证书原件;
    2、受遗赠人身份证件;
    3、遗嘱中涉及的财产的权属证明;
    4、遗嘱人死亡证明材料;
    5、公证员要求的其他材料(尤其是遗赠文书核实的材料)。
  • 当事人申请办理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办理遗赠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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