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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遗产找不到人怎么处理

继承 2020-08-16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
    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
    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
    三、必须是合法财产。
  • 原则上均等分割,特殊情况可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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