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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十几天前跟他人发生了矛盾,哪人拿椅子来打他,被我哥抢过椅子推翻在地门把脱臼,那个人评定为轻微伤甲等,那样会担如何的刑事处罚?会如何赔付?感谢!!!

损害赔偿 2020-08-20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的,对方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受害者可以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你好,若是当时没有报警,现在很难主张相应的权利
  • 哥哥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当然具体要看对方的伤情程度。至于赔偿多少,要根据具体的伤残来赔偿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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