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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还有土地继承权

继承 2020-08-20 12: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主要是针对房子的,一般按户计算搬迁费,很少按人口计算。房子一般按原有面积计算,或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办理即可。
    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而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
    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而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
  • 土地使用权法定继承,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百配等原则进行继承。继承人应先去窗口申领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呈批表、 委托书,并且申请人需要自己提供身份证明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票据等关材料办理土地使用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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