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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别人抵押的房子,房产证四个月没办,现在人家来收房子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06-27 0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结婚证;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房屋类型不同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具体如下:  
    一、现房抵押  
    (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银行借款合同;  
    (6)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二、期房抵押  
    (1)购房预售合同;  
    (2)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  
    (3)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  
    (4)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 我国的房产抵押实行登记制度,房产抵押权自抵押登记时间起成立。
  • 房屋抵押的当事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对房屋设定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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