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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怎么网上零申报税

综合法律 2020-08-31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不足以清偿时,由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法》之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 先登录到国税网,以东莞国税局为例。(点击网上办税。输入本企业的纳税编号及密码,验证码。点击网上拓展。进入网上拓展界面,点击我要申报。下载完成后,安装再次点击,我要申报,先要申报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 个人所得税是由个人进行缴纳,公司进行代扣代缴。公司在发工资的时候扣除,然后与本月份公司税收一起进行申报,税务局核准后通过银行进行划转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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