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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在农村房屋怎么办理

房产纠纷 2020-09-01 08: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应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分户: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讲明情况;假如娘家仍在同一县(区)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内,直接到再娘家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即可。
  • 办事流程: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临时身份证呈报单。需申报的材料,临时身份证呈报单;照片二张;户口本原件,承诺时限当场办理。收费标准临时身份证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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