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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三姨和三姨父认为琐碎离了婚,如今三姨父重病想把全部资产都交给三姨不给小孩和别人,立遗嘱必须再婚吗?

继承 2020-09-03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任何一方继承财产,若被继承人没有明确指定遗产由某个人单独继承,则改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需要让父母立下遗嘱,明确写明遗产由儿子个人单独继承,排除掉儿媳的共同权利,并到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
    若向现在进行过户,那么直接由让父母将房子赠给儿子,写一份赠与合同,写明房子是赠给儿子个人的,最好到公证处公证。这样也可以排除儿媳的共同权利,只不过赠与比继承要多交一定的契税。
    除了这两种方式,其他都不行。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儿子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单独赠与合同,把房本上的名字直接改成儿子的,也要算夫妻共同财产。
  • 你三姨是否有监护人?如果有的话,可以由监护人出面打这个官司。如果你三姨还有一定的辨别能力,也可以由她委托律师。
  • 三姨做为原告,可以委托代理人提诉讼,要求返回。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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