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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 承租人死亡 子女继承

继承 2020-09-03 23: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 你好,按照法定继承,子女、父母、配偶是有继承权的。
  • 你好,如果夫妻双方其中有一方去世了,那么相应的,这个财产就应该继承给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我国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有继承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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