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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朋友在3月21日被拘留,现在他已经一个多月没有被释放,也没有收到拘留通知或逮捕令。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见到自己。我该怎么办?如果是刑事拘留或补充逮捕,是否会书面通知家属,但没有收到有关信件,会不会丢失?你好,我的朋友在3月21日被拘留,现在他已经一个多月没有被释放,也没有收到拘留通知或逮捕令。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见到自己。我该怎么办?如果是刑事拘留或补充逮捕,是否会书面通知家属,但没有收到有关信件,

刑事辩护 2020-09-11 17: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调查,积极寻求获得受害人的谅解,并委托律师代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 朋友被刑事拘留的,你可以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然后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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