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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买二手房,房子是自家住宅,户主因欠债而卖房。第一,谈过两次都不是户主,只是债主来谈价钱。第二,房子有房产证有国土证,但土地未出让。第三,由中介介绍。根据以上情况,卖家包过户有风险吗?有什么风险?如果是自己过户,先公证再立即办过户,卖家要求公证后即交完房款,有风险吗?本人是第一次上这个网无分可赏,请律师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房产纠纷 2018-09-13 0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过户手续的办理时长,并不是没有规律的,我们可以通过观察这几个时间节点,摸索出你刚刚购买的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长。
    1、付完定金之后,二手房的买方和卖方签订购房合同,还要约定去房管局进行登记过户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这个时间都在3天左右。
    2、去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带齐相关材料,进行房屋价格的估算。时间短的一天就能办理好,时间长些的,可能会需要20天左右。办理妥当,就能够拿到房产证了。
    3、加上银行贷款的时间,一般是10到20天。
    综上,二手房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时间最短需要一周,最慢需要45天左右。
  •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
    ——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房屋产权状况;
    ——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
    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中买卖房屋的坐落位置、数量、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它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
    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对审查内容审核之后,将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填写审批表,正式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另外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购房一方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首先房屋买卖合同应经过房地产交易所核定;其次商品房开发销售手续不健全的房屋,一般不予公证;办理合同公证应尽量委托自己的律师代为办理,这样无论从专业的角度,还是从操作便利的角度看,对购房人都会更加有利。
  • 合同是买二手房的必经流程,在签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如果出现下列情形,合同出于效力待定的状态,是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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