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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发生火灾,房东现在要租户出钱做房屋鉴定

房屋租赁 2023-06-12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房子被烧了是否有补偿,需要消防大队查明房子着火的原因:1、如果是房子原因或者线路原因,租房者没有责任,并可以要求房东赔偿;2、如果是房客自身原因,引起火灾将房屋烧毁,那么房客应当赔偿房东。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首先由消防部门鉴定出着火的原因。如果是因为房子内部线路老化或者房子的原因引起的火灾,不负任何责任,并且还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如果是房子的煤气管道的问题引起的着火,由煤气公司负全部责任,并要求赔偿。如果是房客个人的原因造成的失火,房客负全部责任,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签订赔偿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分情况,由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火灾的,由承租人负责修缮;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火灾的,由房东先垫付修缮费用(以保护承租人的权益和合同的继续履行),然后向应当负责的第三人追讨;如火灾是由于建筑本身(如非法改造)原因或者管理不善(消防安全隐患不解决)原因而导致的火灾,房东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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