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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无遗嘱,母亲还在生,母亲有权把财产给子女吗?

继承 2020-09-14 0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变更或者撤销原立遗嘱,一般应当用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进行,也可以用新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原则上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 母亲去世后,其他子女可以继承。

  • 1、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
    2、没有订立遗嘱或遗嘱无效(现实中存在大量无效遗嘱),按法定继承;
    3、死者个人的财产才属于遗产,因此应先从其他共有中析出属于死者的财产,再进行继承;
    4、继承中还应考虑权利义务一致原则,谁多尽义务谁多分遗产;继承中还应考虑胎儿的应继份和无劳动能力人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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