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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之前在一家小公司上班 只有我一个人 我从去年开始每天下午4点去学车 今年2月份我在外做兼职 被公司发现 后来我就辞职了 因拿公司的9500元 未给公司 公司也没有给我买社保 我现在要求公司补贴社保行吗 我是从去年3月1号开始做的

劳动纠纷 2018-09-13 1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除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外,经认定后,可享受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还包括:持有《残疾证》和劳动部门鉴定劳动能力达到5~10级的城镇残疾人;经申报确认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社保的缴纳比例为:
    1、养老保险:单位:22%、 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 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
    0.5%)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
    0.5%)
    5、医疗保险:单位:12%、 个人2%
    6、公积金: 单位:7%、 个人7%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最长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总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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