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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拆迁补偿安置在房地产商那边全款买房买的房屋,沒有申请办理合同。被房地产商质押给他人贷款四十万。现二级人民法院判断我优先选择获得。可她们在房地产公司的质押办理手续仍在。该企业早已即将倒闭,沒有拿房工作能力,怎么让她们的质押办理手续解押呢?我该怎么做呢?我拆迁补偿安置在房地产商那边全款买房买的房屋,沒有申请办理网签合同。被房地产商质押给他人贷款四十万。现二级人民法院判断我优先选择获得。可她们在房地产公司的质押办理手续仍在。该企业早已即将倒闭,沒有拿房

房产纠纷 2020-09-19 01: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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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婚后购买的房子的全款来自婚前那套房子的售房款,那么属于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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