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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限制和禁止竞争有什么区别? 如果企业想和员工“在职期间”和“退休后2年内”不能在竞争企业工作/兼职的话,应该签订竞争业的“限制”和竞争业的“禁止”协议吗?

合同纠纷 2021-11-07 12: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竞业限制保密协议的区别主要是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双方之间就一方了解另一方的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的协议。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 现实中,的确有不少人一听说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就担心是不是与单位签订了此条款,与这个单位解除合同后就再也没有办法从事自已擅长的职业,永远丧失自已的竞争优势。其实不然,在法律上,规定劳动者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也对这一义务的持续时间做出了限制
  •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双方之间就一方了解另一方的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的协议。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 你好,孩子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你好,双方感情的确破裂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需要通过诉讼离婚,但是主张离婚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的确破裂。
  • 你好。若对方不同意而你坚决离婚的话,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须要提供证明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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